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最终在国会提呈修改1965伊斯兰法 庭(刑事权限)法令的动议,这意味著哈迪梦寐以求的伊刑法將在未 来成型,被辩论,被表决,甚至被通过。
哈迪不到黄河心不死,提呈私人法案过后,强调伊刑法的落实与非穆 斯林无关,还威胁非穆斯林不要阻止伊刑法,更放话將举办大型集会 支持伊刑法。哈迪这一次是势在必得,伊刑法开了个头, 国民深感担忧。
大马进一步伊化
伊斯兰法是一套根据《古兰经》及圣训內容,以伊斯兰教义为准则, 对人民的日常生活和行为做出的法律规定。虽然哈迪及支持伊刑法的 人士口口声声说伊刑法与非穆斯林无关,但在伊斯兰国家, 伊斯兰法不只规范穆斯林,也包括了「齐米」。齐米是伊斯兰教「 保护民」的术语,最早是指犹太教徒,后来扩展到了基督徒甚至佛教 徒,乃至所有的非穆斯林。
无关非穆斯林只是一个掩饰的说法。目前我国的情况,已经更进一步 的伊斯兰化,阿拉伯化,趋向更为极端的宗教化。
哈迪与伊党,从来不放弃建立一个政教合一「神权伊斯兰国」,哈迪 是一位宗教师,他当然不承认《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政教 分离的说法,他严厉警告穆斯林国会议员必须支持这项法案,甚至威 胁指穆斯林放弃伊刑法,將被视为「叛教」。
当年,为了爭取更多马来选票,行动党、公正党与伊党联手合作,有 了「替阵」,后来因伊斯兰国立场各异,替阵瓦解。2008大选, 三党再次合作,行动党毫无忌讳的替伊党涂粉抹脂,伊党得到了非穆 斯林的支持,民联也获得了马来选票支持。但终究没有执政, 伊刑法无法成型。
哈迪最终与民联翻脸,拥抱巫统,敲响政治警钟。负面事件排山倒海 的巫统为了力挽狂澜,只好推波助澜助了哈迪的法案一把, 淡化了许多爭议的贪腐事件。
伊刑法只要在过半国会议员通过的情况下,一个「不小心」就將让大 马跌入深渊,这將毁灭原有的司法制度,社会契约。我们拥有文明且 公正的法律体系,但现有的政权却腐败、专制及频频推行不公政策, 视法律如粪土,任意玩弄司法。
政教合一是专制政体,是威权统治,我们担忧伊刑法的落实,一步步 把马来西亚推向政教合一的体制,万劫不復。
反对伊刑法,是马来西亚公民的权利和责任,因为这是维护我们现有 的宪法体制及民主自由,反对公权力对信仰自由的干涉,无关「 反伊斯兰」。
摘录自 东方日报 /廖明安